雷州市财政局招聘20名工作人员  [2017.9.18]

为加强雷州市“村财镇管”工作,解决镇级财政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雷州市财政局拟公开招聘下属镇级财政结算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备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的人员。

二、职位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为雷州市财政局下属17个镇级财政结算中心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财政核拨事业编制,共计20名,其中财务核算管理人员9名,工商管理人员2名,法律法规管理人员1名,综合管理人员8名。(详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详见附表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期内的;

2、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经处理未满5年的;

3、近三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人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审查或者涉嫌犯罪,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的。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地点: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服务大厅(地址:雷州市新城街道新城大道142号,联系电话:0759-8853438)。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先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表2)。报名时提交报名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及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审核后,原件退回。同时要求现场统一照相。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

2.报考人员须对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的,报名时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按粤人社发〔2007〕141号、粤组通〔2008〕50号文的规定,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应提交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5.报考人员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回避制度,不得报考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岗位。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选无效。报考人员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

地点: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服务大厅。

方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上班时间领取。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职位所需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分占总成绩(即笔试分加面试分)的60%。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

2.考试须知: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入场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公示: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在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州市财政局公示栏上同时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名额:面试以笔试合格分数为入围线,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额。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入围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方法: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三)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的不列为拟聘对象。

六、体检

1.体检名额: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方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事项由雷州市人社局会同雷州市财政局商定实施。

七、考察

考察人选按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在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州市财政局公示栏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九、调剂

本次招聘岗位按笔试科目内容分为两类,财务核算管理、工商管理岗位为同类岗位,综合管理、法律法规管理岗位为同类岗位。若出现个别岗位空缺无人选递补的,可以从报考同类的其他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次序择优调剂。

十、聘用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待遇按国家及省事业单位的政策规定执行。获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期间一律不得借调或调动。聘用期间由于受聘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按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附件1:雷州市财政局下属镇级财政结算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岗位征集表.xls

        附件2:雷州市财政局镇级财政结算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雷州市财政局镇级财政结算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模板).xls

        附件4: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人员专业目录.xls

                                  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雷州市财政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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