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遂溪县党建指导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编办《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党建指导员制度的通知》(湛组通〔2019〕1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同意成立遂溪县党建指导中心,是隶属中共遂溪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2019年遂溪县党建指导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其中:限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报考的岗位1个。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一)基本条件:
1.党建指导员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党性修养好;
(2)吃苦耐劳,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事业心、责任心;
(3)善于学习,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思想;
(4)中共党员;
(5)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2日后出生);
(7)湛江市户籍;
(8)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县委组织部党建指导中心工作人员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党性修养好;
(2)吃苦耐劳,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事业心、责任心;
(3)善于学习,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思想;
(4)中共党员;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2日后出生);
(7)湛江市户籍;
(8)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公务员或事业干部曾被辞退,曾受行政开除处分和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历年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党纪处分、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
8.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和曾受治安拘留处罚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三)报名地点: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广东省遂溪县遂城镇遂海路38号)。
(四)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须网上下载《2019年遂溪县党建指导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由本人如实填写(双面打印,代填无效)。
2.交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相片2张。
3.交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未领到毕业证的提供学校证明)、党员档案(或党员所属党支部的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报考限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报考的岗位,须提供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因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2.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2019年5月12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既可报考限“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报考的岗位,也可报考其它岗位,但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
4.“湛江市户籍”条件是湛江市户籍或湛江市生源。限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报考的岗位,要求湛江市户籍或湛江市生源或三支一扶服务地点在湛江市。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名材料被接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报考人员,并当场退回报名资料。笔试、面试结束后考试组织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入围体检人员再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体检资格,按综合分数顺序递补体检。
考生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领取准考证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5月30日至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第二会议室。
(三)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须提交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查验。
七、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主要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竞聘。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加党建基本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结束后,由中共遂溪县委组织部会同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面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由中共遂溪县委组织部、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1.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对确定为体检的对象,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组织部审批。经审批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招录的党建指导员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期间一般不得借调和选调。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遂溪县委组织部和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遂溪县人大、政协监督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四)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考生名单、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员公示和考试相关通知等信息,均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五)本公告由中共遂溪县委组织部、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组,电话:0759-777606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股,电话:0759-7771010。
附件:
1.《2019年遂溪县党建指导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 共 遂 溪 县 委 组 织 部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5日